关于推荐2019年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”人选的通知
接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通知,2019-2020学年教育部将面向所有中国政府奖学金院校在读二年级(含)以上的全体国际研究生和国际本科生,设立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”项目,一次性提供奖励人民币30,000/研究生或人民币18,000/本科生,从而激励知华友华、品行兼优、成绩优异的来华留学生。
现将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:
我校在读二年级(含)以上的全体国际研究生和国际本科生
二、申请要求:
1. 对华态度友好,在华表现优异;
2. 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,全面发展;
3. 学习成绩优异,具有较强的学习和研究能力(请附成绩单和出版物复印件);
4. 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或社会实践活动,有突出事迹者优先(请附获奖证书);
5. 同等条件下,家庭经济条件困难者优先。
三、申请时间及方式
请申请人于2019年10月21日(下周一)中午12:00前请将以下材料送交国际教育学院。逾期恕不受理。
1.“优秀来华留学生奖学金”申请表(附件1);
2.2019年优秀来华留学生申请材料清单一览表(附件2);
3.自我推荐信:包括在华学习成绩(附前三学期成绩单)、科研成果(附已发表或已录用论文的复印件)、出勤概率、课堂表现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以及得奖评优情况(附获奖证书复印件);
4.导师推荐信(院系盖章):包括学习成绩、科研成果、出勤概率、课堂表现、参加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以及得奖评优情况;
四、评审说明
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规定,我校最多可推荐“优秀来华留学生”人选3名。我校将采取“个人申请、学校推荐、校内公示”的工作流程确定推荐人选。即在学生个人申请的基础上,通过专家评审团评审选择,经校内公示一周后,最终确定推荐人选。
国际教育学院
2019年10月14日